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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1-12-14 |  阅读:80 |  作者: |  来源:

保障对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4〕2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退役军人发〔2019〕15号)、《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定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共5人。具体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户籍不限、专业不限;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其它相关条件;


(六)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10日(含)至2003年12月9日(含)期间);


(七)公开招聘报名条件详见《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表》;


(八)乐东黎族自治县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副团职及以上职级干部或飞行员随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


(九)经县人武部确认同意报考。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按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


五、招聘办法


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同一岗位上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人选。


招聘程序完成后,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县政府审议,经县政府批复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用人单位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和网上报名系统(http://hdrl.pzhl.net/index.php)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请考生实时关注。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名初审由县人武装部提供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再经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领导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9:00-12月22日17:0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255636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登记表以及上传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报名网站:http://hdrl.pzhl.net/index.php 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扫描上传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a.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b.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c.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另提供学位证)


e.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须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


f.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翻拍,不过度美化,非生活照)


g.诚信承诺书(附件2)、县人武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h.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i.其他岗位所需材料或证书。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22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它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在12月22日17:00之后报名的或重新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12月22日17:00准时关闭。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发布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留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按通知内容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同一岗位上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参加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到面试资格复审之前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放弃声明书》。


资格复审须提供:


(1)《乐东黎族自治县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驻县部队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到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簿(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另提供学位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有二维码标识);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6)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8)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全国失信被执行人);


(9)提供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驻县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10)县人武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发布公告通知。


5.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地点和费用。根据考试结果,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和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人社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方法。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坚持灵活务实和“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人社部门负责指导考察工作。


鉴于疫情,应聘人员户籍和常住地在省外的可以不实地考察,但要从四个方面再次审查:一是再查报考资格条件;二是审查是否违法违纪;三是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四是查阅应聘人员档案记录,把关是否具备学籍档案及其它不良记录,并把审档记录归档备查等。


应聘人员户籍在省内的,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考察不符合要求和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等额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工资等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编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25563638 


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898-85523454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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